●美国对碳合金钢螺杆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4 年 11 月 4 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印度、泰国的碳合金钢螺杆(Carbon and Alloy Steel Threaded Rod)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碳合金钢螺杆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 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2024 年11 月1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印度、泰国的碳合金钢螺杆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碳合金钢螺杆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 12 月 2 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1月2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美国 ITC 发布对电子计算设备及其组件和模块的337 部分终裁
2024 年 11 月 5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 特 定 电 子 计 算 设 备 及 其 组 件 和 模块(Certain ElectronicComputing Devices, and Components and Module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87)作出 337 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10 月 17 日作出的初裁(No.33)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本案对美国注册专利号 9,641,841 第5-6 项申诉的调查。美国、中国共 6 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美国 ITC 发布对半导体器件及其下游产品的337 部分终裁
2024 年 11 月 5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半导体器件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Semiconductor Devices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414)作出 337 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 2024 年10 月10 日作出的初裁(No.7)不予复审,即将列名被告 Innoscience(Suzhou) TechnologyCo., Ltd.更正为 Innoscience (Suzhou) Technology HoldingCo.,Ltd。美国、中国共 4 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美国 ITC 发布对一次性电子烟及其组件和包装的337 部分终裁
2024 年 11 月 5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 特 定 一 次 性 电 子 烟 及 其 组 件 和 包装(Certain DisposableVaporizer Devices and Components and Packaging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81)作出 337 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10 月 7 日作出的初裁(No.42)不予复审,即列名被告美国FlawlessVape Shop Inc. of Anaheim,CA、美国 Flawless Vape Wholesale&Distribution Inc. of Anaheim, CA 为缺席被告。美国、中国共26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美国 ITC 发布对半导体设备及其下游产品的337 部分终裁
2024 年 11 月 7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半导体设备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Semiconductor Devices,and Methods of Manufacturing Same and Products ContainingtheSame,调查编码:337-TA-1366)作出 337 部分终裁:复审后确认本案存在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 8,350,294 第2-3 项申诉的行为,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对在总统审查期间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5%保证金(bond)。美国、中国共 2 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阿根廷对中国家用铝制散热器启动反倾销日落合并反规避复审调查
2024 年 11 月 5 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 年第1131 号公告称,应阿根廷企业 ACQUATERM S.R.L.和 PEI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意大利的家用铝制散热器(用于集中供热的非电动家用铝制散热器)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应阿根廷企业ACQUATERMS.R.L.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启动反规避调查, 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过轻微改变,以双金属散热器出口至阿根廷以规避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 7615.10.00。案件调查期间,暂不对涉案产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印度对中国钢化玻璃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4 年 11 月 5 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有涂层或无涂层纹理钢化玻璃(Textured TemperedCoatedand Uncoated Glas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进口商品报关价(landed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与最低限价的差额部分,最低现价分别为:中国 673-677 美元/吨,越南 565 美元/吨。涉案产品为透射率至少 90.5%,厚度小于等于 4.2 毫米(含0.2 毫米的公差)且至少一个边的尺寸大于 1500 毫米,无论是否涂层的钢化玻璃。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 70071900 项下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