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ITC 对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模块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4 年 9 月 20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对进 口 自 中 国 的 晶 体 硅 光 伏 电 池 及 模块(Crystalline SiliconPhotovoltaic Cells and Module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美国 ITC 对中国玻璃葡萄酒瓶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否定性终裁
2024 年 9 月 20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葡萄酒瓶(Glass Wine Bottles)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否定性终裁,裁定美国商务部终裁裁定存在补贴行为的涉案产品并未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否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不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葡萄酒瓶颁布反补贴税令。
●美国 ITC 发布对电子烟产品的 337 部分终裁
2024 年 9 月 23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烟产品(Certain Disposable Vaporizer Devices,调查编码:337-TA-1410)作出 337 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8 月 28 日作出的初裁(No.10)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 Kimsun Technology (HuiZhou) Co., Ltd. ofChina吉盛科技(惠州)有限公司的调查。美国、中国、英属维尔京群岛、加拿大共 36 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美国 ITC 发布对使用索引搜索系统的计算设备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4 年 9 月 23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使用索引搜索系统的计算设备及其组件(Certain ComputingDevices Utilizing Indexed Search Systems and Components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89)作出337 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作出的初裁(No.15)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美国注册专利号 8,498,977 第5、8-11、13、15-16、20项申诉的调查和对美国注册专利号8,856,093第1-7、11-12、14-17、19 项申诉的调查。美国、中国共 7 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美国 ITC 正式对健身器材及其子组件启动337 调查
2024 年 9 月 23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 健 身 器 材 及 其 子 组 件 ( Certain Exercise EquipmentandSubassemblies Thereof)启动 337 调查(调查编码:337-TA-1419)。2024 年 8 月 15 日,美国 Balanced Body, Inc. of Sacramento,California 向美国 ITC 提出 337 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 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 8,721,511、D659,205、D659,208),请求美国ITC 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禁止令,并申请在调查期间采取临时救济措施。美国、中国共 6 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美国对中国铝制平版印刷板作出双反终裁
2024 年 9 月 23 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铝制平版印刷板(Aluminum Lithographic Printing Plate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富士胶片印版(中国)有限公司(Fujifilm PrintingPlate (China) Co., Ltd.)的倾销率为115.85%(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 115.84%)、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317.44%(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317.43%)。同时,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平版印刷板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富士胶片印版(中国)有限公司(Fujifilm Printing Plate (China)Co.,Ltd.)税率为 35.66%、Shanghai National Ink Co. Ltd.因不合作税率为 229.54%、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35.66%。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 2024 年 11 月4 日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3701.30.0000项下产品。
●越南对中国铝型材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4 年 9 月 23 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531/QD-BCT 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 2.85%~35.58%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24 年10月3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至 2029 年10 月2 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 号 为 7604.10.10 、 7604.10.90 、 7604.21.90 、7604.29.10和7604.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