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ITC 正式对电子烟产品启动 337 调查
2024 年 7 月 17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电子烟产品(Certain Disposable Vaporizer Devices)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410)。2024年6月11日,美国RAI StrategicHoldings, Inc of Winston-Salem, NC、美国R.J. ReynoldsVaporCompany of Winston-Salem, NC、美国R.J. Reynolds Tobacco Companyof Winston-Salem, NC、美国RAI Services Company of Winston-Salem,NC 向美国 ITC 提出 337 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 337 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1925202),请求美国 ITC 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禁止令,并申请在调查期间采取临时救济措施。美国、中国、加拿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共 34 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巴西对中国无取向硅钢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4 年 7 月 12 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 2024 年第 33 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Aperam Inox AméricadoSul S.A.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无取向硅钢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原产于德国的无取向硅钢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225.19.00 和 7226.19.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 30 天内通过 SEI 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巴西对中国邻苯二甲酸酐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24 年 7 月 15 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 2024 年第 616 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邻苯二甲酸酐征收不超过 6 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 155.16—696.41 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 2917.35.00。本案临时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1公斤以下包装的邻苯二甲酸酐。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巴西对中国黄铜钥匙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 年 7 月 15 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 2024 年第 615 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哥伦比亚和秘鲁的黄铜钥匙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 年的反倾销税,中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为 24.57 美元/千克。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 8301.70.00。汽车钥匙、多点钥匙(也称为安全钥匙)、Gorje 型钥匙(铸造钥匙)和无密码锁的钥匙不适用本案的反倾销措施。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美国企业对特定支持比特索引显式复制的网络交换和路由设备(BIER)提起 337 调查申请
2024 年 7 月 12 日,Optimum Communications Services,Inc根据《美国 1930 年关税法》第 337 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支持比特索引显式复制的网络交换和路由设备(Certain Network Switching and RoutingEquipment Supporting Bit Indexed Explicit Replication (BIER))违反了美国 337 条款。中国共 4 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斯洛伐克通报中国出口激光切割机不合格
2024 年 7 月 15 日,据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官网消息,因产品缺少风扇保护罩、激光头保护装置和保险开关保护罩,可能导致用户在使用时被割伤。产品也没有激光辐射保护装置,可能损伤操作人员的视力。另外,产品的配电盘绝缘性不足,插座缺少电涌保护器,接地导线未与接地终端连通,使用者可能因接触带电部分而触电。不符合《机械指令》和欧洲标准EN ISO 12100, 60204-1,4414, 11553, 13849, 14120, 13850, EN 61439-1, 61310,60825的要求。斯洛伐克通报中国出口的激光切割机不合格。警报编号:A12/01881/24。
●欧盟对中国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4 年 7 月 12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Mobile Access Equipment)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 14.3%~55.3%的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欧盟 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8427 1010、ex84272019、ex8428 9090、ex8431 2000和 ex8431 3900(TARIC编码为8427 101010、8427 201910、8428 909020、8431 200060 和8431 39001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 个月。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 5 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15 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