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华渔网发起反规避调查
印度商工部近日发布公告称,应印度渔网制造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出口至印度以规避现行的反倾销税。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以及倾销调查期。
●巴西对华汽车玻璃作出反倾销终裁
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近日发布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玻璃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475.15至2761.35美元/公吨。
以下产品不征税:1. 铠装玻璃;2. 钢化和夹层玻璃,适用于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三轮车、四轮车、轮式或履带式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起重机、升降平台、多用途起重机、非公路用自卸车、反铲装载机、非自行式机械驾驶舱、机车、飞机及船舶;3. 汽车和轻型商用车用电动太阳能天窗玻璃;和4. 汽车后门玻璃(用于行李箱)。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韩国正式对涉华聚酰胺薄膜征收反倾销税
韩国企划财政部日前发布公告,正式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90%至4.94%的反倾销税、对泰国涉案产品征收24.61%的反倾销税、对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征收28.60%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马达加斯加对进口面粉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WTO保障措施委员会近日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3年2月18日,应马达加斯加国内企业申请,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对进口面粉启动保障措施调查;与此同时,建议自2023年3月1日起对进口涉案产品以到岸价征收12%的保障措施税,有效期为200天。涉案产品包括小麦或混合麦细粉。涉案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家为印度、埃及、土耳其和俄罗斯。本案调查期为9个月,可延期至12个月。
●韩国对涉华定向聚酯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
韩国贸易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应韩国化纤协会于2022年12月27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定向聚酯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5年)。
中国涉案企业包括中国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除另行延期2个月外,本案初裁将于3个月内作出。
●美国对进口大型家用洗衣机终止保障措施
WTO保障措施委员会近日发布美国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鉴于美国国内企业未提起延期申请,美国决定终止对进口大型家用洗衣机继续实施保障措施。
2017年6月5日,应美国生产商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大型家用洗衣机进行贸易保障措施调查。2017年11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大型家用洗衣机保障措施案提出征税建议:大型家用洗衣机的进口量激增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建议对涉案产品实施为期三年的配额关税,加拿大、墨西哥以及韩国等国家涉案产品不适用该保障措施。2018年2月7日,依据2018年1月23日总统声明,美国开始对涉案产品以配额形式实施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