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载重轮胎案欧盟作出反规避终裁
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近日发布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3年1月31日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反倾销案作出反规避终裁征税决定,对添加轮辋,以轮胎和盘式或无盘式轮辋组件出口的载重轮胎征收14.79%至35.35%反倾销税,措施自发布日起3个月后生效。本案适用于货车、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自卸车、拖车和半挂车车轴。
●对涉华合成长纤维织物案土耳其启动反规避调查
土耳其贸易部近日发布公告,应土耳其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是否经由北马其顿和波黑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与此同时,土耳其贸易部发布公告,应土耳其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是否经由欧盟部分成员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克罗地亚、荷兰、爱尔兰、西班牙、瑞典、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匈牙利、马耳他、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
●对涉华冷轧不锈钢板卷马来西亚启动反倾销调查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公告称,应马来西亚国内生产商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和泰国的冷轧不锈钢板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厚度在0.3毫米至6.5毫米之间且宽度小于等于1600毫米的冷轧不锈钢板卷,不包括BA级光亮退火、8号(镜面抛光)、压花、硬化、腐蚀、着色处理或硬度值大于250HV的冷轧不锈钢板卷。本案终裁将于立案之日起180天内作出。
●海合会对高吸水聚合物产品反倾销案作出终裁决定
海合会国际贸易反损害行为技术秘书局发布公告,对自中国、韩国、新加坡、法国、比利时进口的高吸水聚合物反倾销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23年3月4日起在沙特阿拉伯港口征收反倾销税5年。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6%至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