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涉华维生素A棕榈酸酯启动反倾销调查
印度商工部日前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和瑞士的维生素A棕榈酸酯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包括无论是否稳定、所有强度和形式的维他命产品。本次调查产品不包括用于动物的维他命。
●越南对涉华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
越南工贸部近日发布决议,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审查是否要调整现行反倾销税。4月6日,越南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9月1日,越南工贸部发布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21年10月13日,越南工贸部发布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的税率为3.36%至17.45%。
●美国对冷拔机械管发起“双反”调查
美国商务部日前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德国、印度、意大利、韩国和瑞士的冷拔机械管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冷拔机械管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韩国对涉华聚酰胺薄膜作出反倾销终裁
韩国贸易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税率介于4.90%至28.60%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生产商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适用4.94%反倾销税、晓星化纤(嘉兴)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适用4.90%反倾销税、中国其他供应商适用4.94%反倾销税;泰国生产商A. J. Plast Public Co.,Ltd.及泰国其他供应商均适用24.61%反倾销税;印度尼西亚生产商PT. KOLON INA及印尼其他供应商均适用28.60%反倾销税。措施实施以韩国企划财政部的征收公告为准。涉案产品为厚度小于等于25微米的拉伸聚酰胺薄膜,不包括层压聚酰胺薄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