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华树脂粘合薄砂轮不实施反倾销措施
印度商工部近日发布公告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4日发布办公室备忘录,不接受其于2022年8月5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树脂粘合薄砂轮作出的终裁建议,决定不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21年6月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树脂粘合薄砂轮发起反倾销调查。2022年8月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树脂粘合薄砂轮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0至690.12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欧盟对涉华电镀铬钢作出反倾销终裁
欧盟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电镀铬钢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次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39.82至607.98欧元/吨的反倾销税、对巴西涉案产品征收348.39欧元/吨的反倾销税。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2021年9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洲钢铁协会于2021年8月13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电镀铬钢进行反倾销调查。2022年5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电镀铬钢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泰国延长对涉华镀锡钢板卷暂停征税期限
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称,鉴于国内行业、消费者利益以及公共利益的需求,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欧盟和韩国的镀锡钢板卷暂停征税期限再延长6个月,委员会另行规定除外。公告自发布之起生效。涉案产品不包括涂漆、层压、压印的镀锡钢板卷。
●澳大利亚对涉华焊缝管作出“双反”终裁
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澳大利亚工业和科技部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中国大陆的焊缝管作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豁免调查终裁建议,对进口自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作出的反倾销豁免调查终裁建议,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豁免产品窗帘杆不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该措施自2021年9月29日起生效。
●欧盟对华玻璃纤维网格织物发起反倾销调查
欧盟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玻璃纤维网格织物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调查期结束。本次调查的产品为网孔长度和宽度均大于1.8毫米,重量超过35克/平方米,但玻璃纤维圆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