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贸促会在“四体联动”经贸摩擦应对机制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政府和企业,我会将全面展开经贸摩擦应对工作。现发布第五十七期经贸摩擦预警信息,请相关企业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情况,提早预防,做好必要的应对准备,如有情况请及时与我会法务部联系。
●马来西亚对涉华冷轧不锈钢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日前,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公告,应马来西亚国内生产商于2017年4月17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泰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冷轧不锈钢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利益相关方应最晚于5月29日内向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提交调查问卷,并最晚于6月15日向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提交支持性证据。
●阿根廷对华钢制弹簧垫圈作出反倾销终裁
日前,阿根廷生产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第193-E/2017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钢制弹簧垫圈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决定不征收反倾销税。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6年3月28日,阿根廷生产部应本国公司GROWER METAL S.A. 的申请,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6年12月6日,阿根廷生产部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印对华季戊四醇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近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季戊四醇(Pentaerythritol)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决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85.15美元/吨的反倾销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5年2月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瑞典的季戊四醇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2月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或原产于中国和瑞典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06年4月20日,印度财政部正式发布对中国和瑞典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2010年3月26日,印度商工部对中国和瑞典的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韩国对华阔叶木胶合板续征反倾销税
近日,韩国企划财政部通报中方,经过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决定继续对进口自中国的阔叶木胶合板产品(厚度大于6毫米)征收为期3年的反倾销税,裁定中国企业税率为4.57%至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