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贸促会在“四体联动”经贸摩擦应对机制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政府和企业,我会将全面展开经贸摩擦应对工作。现发布第五十六期经贸摩擦预警信息,请相关企业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情况,提早预防,做好必要的应对准备,如有情况请及时与我会法务部联系。
●我国对日美欧盟产氯丁橡胶续征反倾销税
5月9日,商务部官方发布2017年第19号公告,决定自5月10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上述决定。
商务部表示,自2017年5月1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印对华陶瓷餐具作出反倾销初裁
5月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不包括刀具和洁具)作出反倾销初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04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
2016年10月1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应印度陶瓷制造商协会和印度陶瓷协会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巴西对涉华玻璃餐具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5月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发布执行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33号决议,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和阿根廷的玻璃餐具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裁定容量为1.5升至10升的果汁或饮料用带龙头钙钠玻璃容器不适用于巴西外贸委员会2016年第126号决议中对玻璃餐具的反倾销措施,自本决议公布之日起生效。
●美国对华工具箱(柜)进行“双反”立案调查
日前,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工具箱(柜)发起“双反”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越南的涉案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将在2017年5月26日前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本案作出肯定性裁决,则双反调查将继续进行,并且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7月对本案作出反补贴初裁,于9月对本案作出反倾销初裁。
4月11日,美企Waterloo Industries LLP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工具箱(柜)的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立案申请。据统计,去年,美国自中国和越南进口的涉案产品总额分别约为9.899亿美元和77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