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贸促会在“四体联动”经贸摩擦应对机制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政府和企业,我会将全面展开经贸摩擦应对工作。现发布第四十二期经贸摩擦预警信息,请相关企业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情况,提早预防,做好必要的应对准备,如有情况请及时与我会法务部联系。
●台湾地区对中国大陆和韩国特定镀锌、锌合金扁轧钢产品征收最终反倾销税
2017年2月20日,台湾调查机关发布终裁公告,裁定进口自中国大陆和韩国的特定镀锌、锌合金之扁轧钢产品(flat-rolled steel products, plated or coated with zinc or
zinc-alloys)存在倾销并对台湾地区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追溯自2016年8月22日起,为期5年。中国大陆涉案企业税率为4.22%~43.38%。
●台湾地区对中国大陆碳钢钢板产品征收最终反倾销税
2017年2月20日,台湾调查机关发布终裁公告,认定进口自巴西、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韩国和乌克兰的碳钢钢板产品(carbon steel plate)存在倾销并对台湾地区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追溯自2016年8月22日起,为期5年,中国大陆涉案企业税率为41.47%~59.57%。
●2017年2月25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高强力纱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取消对华聚酯高强力纱反倾销措施很可能导致对欧盟成员国内产业的实质性损害继续,因此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2017年2月22日,根据美国钢铁公司的撤诉动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行政法官发布初裁(第56号令),终止对华碳合金钢337调查案中有关商业秘密指控的调查。预计,美国ITC将于30日内作出终止该项调查的最终裁决。
●2017年2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决定在对华自行车反倾销案中,取消对6家成员国内企业进口中国自行车零件时被征收的反倾销税,这6家进口商分别是(1)In Cycles
— Montagem e Comércio de Bicicletas Lda.;
(2)PANEX DINAMIC
d.o.o.;(3)OLYMPIQUE SARL;
(4)CICLI EUROPA
s.r.l.;(5)Kuisle & Kuisle
GmbH;
(6)Firma
Handlowo-Usługowo-Produkcyjna‘Trans-Rower’
Roman Tylec。
1993年,欧盟对自中国进口的自行车征收反倾销税;1997年,欧盟在对原产于中国进口的自行车进行反规避调查之后,决定将反倾销税扩展至自行车零件。目前,欧盟对华自行车及零件征收48.5%的反倾销税。